一、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公共场所的主管有些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,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处理,做好防火、防盗和防流氓搅扰和保护治安次序的工作。
二、制止带着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,制止在公共场所内吸烟、玩火、燃放鞭炮。制止在公共场所内寻衅滋事,打架斗殴和进行流氓活动。
三、配备必要的救活器材、设备,楼梯、安全门、通道、走廊应坚持晓畅,制止占道堆积杂物。
四、在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救活器材、设备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,经常巡视,发现可疑情况和事端预兆,要及时采用办法,并向领导和保卫有些报告。
五、外单位借用公共场所,应事前寻求主管有些领导的赞同,并向保卫有些存案,活动主办单位有必要对安全工作负责。
六、对于违反上述规矩者,要当即给予批判教育,情节严重者可送保卫有些和公安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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